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支持河南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转中药新药的实施意见》,现组织开展《河南省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转中药新药品种目录》品种遴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性好
推荐的制剂处方药味原则上不超过十三味,不含濒危动植物药材,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需相对固定,功能主治清晰,临床定位明确,具有明确的、符合临床实际的用药历史、用药方法,包括剂量、疗程等,具有明确的临床价值和应用优势,能够为患者带来明确的临床获益,且获益大于风险。
(二)名老中医或国医大师推荐
制剂处方须由省级以上名老中医或国医大师推荐,并提供其
亲笔签署的推荐意见(附推荐人资质证明及联系方式)。推荐意见需包含处方来源、方解、临床应用特色及新药转化价值等内容。
二、报送材料
(一)请按照《河南省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转中药新药品种目录遴选品种表》(见附件)内容填写并提交。
(二)名老中医/国医大师推荐函原件(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的扫描版。
(三)知识产权或保密审查说明(如涉及专利需注明)(PDF格式)。
三、报送要求
每个医疗机构报送品种原则上不超过2个。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报送材料发送至hnyhzcc@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申报,共同推进我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联系人:江娟
联系电话:0371-65567270
附件:河南省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转中药新药品种目录遴选品种表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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