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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216号提案的答复

豫药监提案〔2024〕6号

时间:2024-06-12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雷生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我局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抓好创新医疗器械界定和审评审批工作,对创新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快检快审快批,通过立卷审查技术服务等措施,提前介入产品注册申报过程,解决企业相关产品在注册申报过程的困惑,大大压缩了产品注册上市周期。

  二是优化沟通服务,多种方式提供沟通渠道,提高沟通质效。利用网站留言板、电子邮箱、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做好法规和工作程序宣贯,提升企业知规、合规能力。

  三是通过业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提高注册工作质量管理效能。构建了业务工作全程电子化,开发器械产品分类、标准等数据检索引擎软件,通过向信息化手提高精准办理业务能力和效率。

  四是多重措施,优化审评策略,确保注册审评尺度统一。通过技术会审和业内专家技术会审方式解决审评问题,并积极推进开展省内二类器械审评指导原则编制工作,提升审评工作科学化水平。

  尊敬的雷生云委员,感谢您对省药监局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局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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