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丁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医药企业营销战略机制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药企品牌建设,抓好药品质量监管,促进药企健康发展。
一、加强企业质量意识,推动质量强省建设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调研时提出的“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论述,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相继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于2009年设立,是我省质量领域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河南省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为建设质量强省做出贡献的单位。目前,全省共评选68家企业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23家企业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自省长质量奖设立以来,我省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翔宇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明显,得到了广大企业、社会各界的认可,有效提升了“河南制造”、“河南品牌”的影响力。
二、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增强企业品牌意识
为落实质量强省建设部署,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工作,2023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3号),决定打造一批国内、国际知名的河南品牌,不断提升河南品牌的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的品牌支撑。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了河南省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2023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对“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作出一系列部署。从2023年9月开始,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等部门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分别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评价认定。截止目前,已在制造业领域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在农业领域开展专家评审论证会,其他领域“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评价认定正有序推进中。
三、抓好药品质量监管,提升企业质量意识
近年来,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各类专项行动,防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持续健全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统筹监管、日常监管、驻厂监管三级疫苗生产监管工作机制,深化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和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有力保障疫苗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深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药饮片、集采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网络销售、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完善协同联动、督查考核等稽查办案机制,扎实开展抽检监测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事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一是持续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鼓励支持我省医药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评价认定,鼓励支持我省医药企业参与“美豫名品”公共品牌价值测算和评价认定。三是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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