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加拿大公民康明凯,曾任驻北京外交官,后加入国际危机组织。他以伪造商人身份、虚构经商事由的方式进入我国,搜集了大量涉及我国国家安全的信息,其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
案例2
某市国家机关处长岳某,在某地餐厅与境外间谍结识,后被利诱策反,保持了长达10年的情报关系。其间,他通过盗取、拷贝等方式获取7400多份文件资料,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文件500余份,涉及我国新型武器装备等核心内容。
案例3
西北工业大学电子邮件系统发现一批打着“学术”幌子的钓鱼邮件,内含木马程序,引诱部分师生点击链接,非法获取邮箱登录权限。攻击源头系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TAO),旨在通过网络攻击窃取西北工业大学核心运维数据,对我国基础设施进行渗透控制。
案例4
某企业技术人员刘某,曾在多家招聘网站上投放个人简历,被境外间谍以“兼职”名义策反,向其打听我国某新区规划、建设等情况,并要求其搜集国内多家重要电站的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图纸,承诺给予6万元报酬。就在双方准备交易时,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将刘某抓捕归案。
(1)容易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公职人员。
(2)军人,特别是退伍军人。
(3)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国防科研单位工作人员。
(4)重要企业员工,特别是军工企业员工。
(5)高校师生,特别是留学生。
此外,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的目标群体逐渐呈年轻化趋势,军事发烧友、年轻网友等亦成为其重点关注目标。
(1)利用金钱策反。
(2)利用美色策反。
(3)利用个人污点策反。
(4)利用个人隐私策反。
(5)利用个人诉求策反。
(6)利用亲属策反。
(7)利用网络策反。
(8)利用“民族认同”渗透策反。
(1)学识渊博的“海外研究学者”。
(2)关怀备至的“完美情人”。
(3)扶危助困的“好心人”。
(4)他乡遇故知的“老乡”。
(5)志趣相投的“军事发烧友”。
(6)爱好摄影的“城市规划师”。
(7)不起眼的“保洁人员”。
(8)专业高端的“咨询公司”。
(1)自觉学习国家安全保密常识,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私自打探、传播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涉密文件、资料。捡拾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应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网上交流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不涉及我军武器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等敏感话题,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图片、视频、音频资料。
(4)微信、QQ、钉钉交流或网络求职中发现有要求提供党政、军工、科研单位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或者高薪求购涉密资料、内部刊物等的,应提高警惕,予以拒绝。
(5)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发现有人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非法拍摄或测绘的,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