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
一、电子证书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证书发放
纸质证书制作完成时限由人社部门掌握,证书发放机构为“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1612719),纸质证书制作一般晚于电子证书一个月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证书制作完成后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向行业管理部门分发。
每年资格审核结束后,请关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领取方式。
三、证书遗失
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未收到证书邮件的,持证人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1612719)咨询,申请补发纸质证书,证书补发与证书换发的工作流程一致,重新补发的纸质证书标注“补发”字样。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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