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药品监测应急中心: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3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严格督促辖区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23年6月29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药品监测应急中心: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3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严格督促辖区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23年6月29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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