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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时间:2023-06-25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4号),2022年第四季度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主要针对高值医用耗材、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婴儿培养箱、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医疗器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五大类产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制定检查方案,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对采购、验收、贮存、维护和不良事件监测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检查组已移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


  2023年6月25日


 

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飞行检查整改情况

 

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机构类别

医院等级

整改情况

1

安阳市人民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2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3

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4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

二级

已完成整改

5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6

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

二级

已完成整改

7

巩义骨科医院

医院

一级

已完成整改

8

汝州市中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9

永城市人民医院

医院

三级

已完成整改

10

新蔡月亮湾医院(新蔡县骨科医院)

医院

二级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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