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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始终站在建设法治型政府机关、提升依法安全治理能力的高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实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两品一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信息、产品召回等监管执法信息786条,行政许可和监督抽检信息按月推送“豫正通”平台。调整完善了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质量完成“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专人负责制和数据报送定期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台推进企业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帮助部分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按照“统一受理、分流辖区、分局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全程监督”的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深入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200余次,制作短视频13部、动漫作品3部、公交站牌广告版面6个。分别在省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站、地铁、户外电子大屏等多种宣传平台投放,社会反响良好。在河南日报、大河报、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网等媒体发表稿件1000余篇,中央级报刊刊发稿件100余篇次,塑造了河南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按时按要求做好本部门财政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药品领域政策发布解读以及舆情回应工作,全面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利用省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使用新媒体语言,为公众和监管部门架起有效沟通联系平台。同时,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国家药监局政策解读材料,还重点对《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再次解读,发布肤用特殊化妆品消费提示等,有效回应了利益相关方以及社会大众对于政策的解读需求。我局进一步强化舆情监测工作,提升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与处置等工作成效,充分利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的专业和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对涉及我省的药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力度。目前,省局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数据量超过110万条,编发《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周报》99期,《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季报》4篇,舆情案例分析总结报告5篇。

     (三)加强政务平台基础建设

     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短、平、快”的传播优势和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的优点开展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河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1350余条,总阅读数达91.45万次;今日头条共发布信息230余条,总阅读量达24.9万次。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进驻大厅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应进必进”的原则,共梳理出191个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出台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提升审批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的衔接联动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机制,最大限度简流程、减材料、压时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再造,将每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全、彻底地拆分成具体、可操作的最小办理事项,把规范和标准建立在最小运行单元上,形成最新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办结时限仅为法定时限的32.4%,79个事项实现了立即办,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事,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件,通过网站回复网民咨询205条,耐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解答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1

0

0

0

0

1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扎实做好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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