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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1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五个着力”要求,认真贯彻《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始终站在建设法治型政府机关、提升依法安全治理能力的高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实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两品一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信息、产品召回等监管执法信息1200余条,行政许可和监督抽检信息按月推送“豫正通”平台。高质量完成“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专人负责制,及时报送“双公示”数据信息,加强内部通报管理,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省级药品投诉举报事项接收处置工作,完善“统一受理、分流辖区、分局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全程监督”的工作流程,压实责任,确保投诉举报工作规范畅通、高效运行。深入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策划创作,制作短视频13部、公交站牌广告版面6个、科普图文5套。分别在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网站、地铁、户外电子大屏等多种宣传平台投放,社会反响良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创建成功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论证评审《河南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审批稿)》,对规划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后适时发布。按时按要求做好本部门财政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药品领域政策发布解读以及舆情回应工作,全面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利用省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河南日报客户端等新媒体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使用新媒体语言,为公众和监管部门架起有效沟通联系平台。省局微信公众号策划了“疫情防控—我们在行动”“防汛救灾—河南药监在行动”等系列专题。同时,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国家药监局政策解读材料30余条,还重点对《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有效回应了利益相关方以及社会大众对于政策的解读需求。我局进一步强化舆情监测工作,提升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与处置等工作成效,充分利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的专业和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对涉及我省的药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力度。我局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数据量超过110万条,编发《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周报》44期,《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季报》3篇,舆情案例分析总结报告5篇。2021年12月底举办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专题新闻通气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三)加强政务平台基础建设

     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短、平、快”的传播优势和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的优点开展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河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1100余条、科普250条,总阅读数达70万次;今日头条共发布信息240余条,总阅读量达14万次;河南日报客户端共发布信息240余条,总阅读量达100万次。在河南日报、大河报、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网等媒体发表稿件1500余篇,中央级报刊刊发稿件200余篇次,塑造了河南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改建设,省局以及直属单位网站域名和标识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网上办”、“零见面”、“优化办”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简化流程、压减材料、时限,省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实现一网通办。研究确定79个审查技术含量较低、质量安全风险较低、申报频次较高的事项纳入立即办事项目录,实行独立审批人授权制度,实现当场或当日办结和送达,得到了广大办事企业的一致赞誉。截至目前,我局“审批不见面”事项比例达到95.21%,在省直部门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事,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通过网站回复网民咨询230条,耐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解答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0

0

0

0

0

0

2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扎实做好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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