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爱国卫生运动 > 工作动态

河南修订爱国卫生条例 助力健康中原建设

时间:2020-06-04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稿)通过表决,《条例》设总则、职责、管理、监督、罚则、附则等6章28条。

  一、应时而动。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人民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疫举措,爱国卫生运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第一条修订为:为了保障人民健康,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进一步提高社会卫生健康综合治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条例》的修订为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引领和推动全省爱国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健康城镇建设、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纳入《条例》。全国爱卫会于2016年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要求全国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我省也相继出台健康村镇、健康单位标准和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全省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建设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四款新增“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职责,以爱国卫生工作的新内涵、新成效助推健康中原的建设。

  三、积极控烟履约。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身心健康有了更高期待,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条例》就控烟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加强控制吸烟、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禁止吸烟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全面推行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建设。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

  【延伸】《条例》修订背景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明确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月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强调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这为我们提升爱国卫生领域治理能力、推动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发生了很大变化。《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于1996年颁布,是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唯一的一部地方法规,至今已24年。其所依据的《宪法》《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均已修订;所应用的《治安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条例》已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延伸】《条例》修订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科学治理水平,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从法规层面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省爱卫办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迅速推进条例修订工作。一是牵头成立起草小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的有关要求,集中力量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条例修订工作。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4〕66号)出台后,省爱卫办就将《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行了多方调查研究,形成初步修订意见。之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陆续出台,省爱卫办组织人员赴成都、苏州等地进行调研和学习,深入郑州、洛阳、安阳等地市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广泛征求各方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发函的形式,面向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爱卫办相关人员,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四是借鉴外省市好的做法。经与其他兄弟省市沟通联系,学习借鉴江苏省、广东省等先进省市好的做法,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吸纳到《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修订内容中。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