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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医疗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告 (第2号)

2021年第45号

时间:2021-05-18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等11家医疗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向我局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我局依法注销上述医疗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具体名单见附件)。

  联 系 人:张伟东 岳宇

  联系电话:0371-65567381 0371-65567380 

  附件:注销医疗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单位名单

  2021年5月18日

附  件

注销医疗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备注

1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豫20150080HZ

2020/12/31

2

郸城保寅仁济医院

豫20150065Z

2020/12/31

3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卫生院

豫20150058Z

2020/12/31

4

河南省濮阳骨病研究所

豫20150054Z

2020/12/31

5

洛阳市第八人民医院

豫20150028Z

2020/12/31

6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豫20150027H

2020/12/31

7

洛阳风湿病医院

豫20150026Z

2020/12/31

8

兰考县中医院

豫20150022Z

2020/12/31

9

开封市妇产医院

豫20150016Z

2020/12/31

10

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豫20150014Z

2020/12/31

11

新密市眼科医院

豫20150005Z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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