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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

时间:2020-11-23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

  11月23日,省药监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研究做好下一步工作。党组书记雷生云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局长章锦丽,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副局长李新章、庆凌、苏其超参加学习。

省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

  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主题重大,意义重大,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药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加强“两品一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特别是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落到实处,全面规范省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把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执行效率。要认真学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宣贯培训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主体的培训,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化妆品专业技术机构建设,加快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全面提升化妆品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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