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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督导组对河南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时间:2020-02-11 来源: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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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关于协调做好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20〕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用药质量监管工作,2月11日,国家药监局督导组高研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罗杰、药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周刚,与河南省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员一行赴焦作市、武陟县、郑州市、新郑市,对河南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平光信谊中药有限公司、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企业,先后到生产车间、化验室、中药材仓库、前处理车间等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为了全面了解疫情防控药品安全供应有关工作,结合督导检查情况,督导组与焦作市、武陟县、新郑市政府领导及当地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药品生产企业人员座谈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汇报,了解有关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供应方面的情况,研究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督导组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各地药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勇于担当,自觉履好职尽好责,为疫情防控多做贡献。药品生产企业要落实好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绝对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质量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帮助企业解决有关问题。督导组受国家局委托向奋战在一线的同志们表达慰问和敬意,并叮嘱大家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做好自身防护,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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