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洛阳本草堂天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生产的5批次药品、漯河市大森林医药有限公司信阳豫辉十三里桥店等2家单位经营的2批次药品和济世堂中医私立诊所使用的1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洛阳本草堂天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蒲黄(批号091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金胺O。经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亳州市兴荣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续断(批号1703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标示为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香顺气丸(批号180308)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漯河市大森林医药有限公司信阳豫辉十三里桥店经营的天麻片(批号180803)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薄层色谱、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经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扶沟县鑫瑞药业有限公司民生大药房经营的山豆根(批号1707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薄层色谱、含量测定。经获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联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批号1803011070)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经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血塞通注射液(批号1806202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经遂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济世堂中医私立诊所使用的制没药(批号2016.5.1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不溶性灰分。
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8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9年6月6日
附件
8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1 | 蒲黄 | 洛阳本草堂天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 091101 | 洛阳鼎信御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谐和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BJY 201803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金胺O) |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续断 | 亳州市兴荣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 / | 170301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水分) | 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3 | 木香顺气丸 | 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 | 每100丸重6克 | 180308 | 南阳市天尧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水分) | 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4 | 天麻片 | / | / | 180803 | 漯河市大森林医药有限公司信阳豫辉十三里桥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鉴别](薄层色谱)、[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 |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5 | 山豆根 | / | / | 170701 | 扶沟县鑫瑞药业有限公司民生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薄层色谱)、[含量测定] | 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6 | 地龙 | 河北联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1803011070 | 获嘉县大新庄乡卫生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 获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7 | 血塞通注射液 | 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 | 每支装2ml | 18062021 | 汝南县中天药业有限公司第十药店 | 国家药品标准WS3-B-3590-2001(Z)-2011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可见异物) | 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8 | 制没药 | / | / | 2016.5.16 | 济世堂中医私立诊所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四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酸不溶性灰分) | 遂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