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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汛期药品(医疗器械)风险提示

时间:2021-07-22 来源:省药监局

  近期我省遭遇极端强降雨,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药品(医疗器械)风险提示。

  1.不购买来源渠道不明的药品(医疗器械)。

  2.不购买雨淋水泡的药品(医疗器械)。

  3.不购买过期失效的药品(医疗器械)。

  4.不购买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的药品(医疗器械)。

  5.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应主动索取包含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的正规票据。

  6.购买处方药应凭处方购买。

  7.发现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医疗器械)应主动向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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