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 > 公告通告

转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商品名:吉适)” 二级经销商名单的函

豫药监药流函〔2021〕234号

时间:2021-06-18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

  现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商品名:吉适)”二级经销商名单的函》(沪药监药管函〔2021〕2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405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6〕8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A型肉毒毒素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

  2021年6月18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_“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商品名:吉适)”_二级经销商名单的函.pdf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