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我局审查,决定准予核发河南金鹿堂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企业名单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生产地址范围 | 有效期 |
1 | 河南金鹿堂药业有限公司 | 豫妆20210003 | 91410105MA44D65X76 | 冯志宽 | 冯志宽 | 吕长辉 | 温县产业集聚区纬三路东段北侧: 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浴盐类)*** | 2021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