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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督导调研河南省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

时间:2020-11-13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医保局近期对北京、河北、河南和重庆等省(市)有关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督导调研。2020年11月10日至11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河南省进行督导调研工作,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负责同志参加督导调研。调研督导组听取了河南省药监局、省医保局以及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以及配送企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和做好集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督导调研了部分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药品物流供应链公司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实现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国,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中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证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自觉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想问题、办事情、抓落实,各司其职,全力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证中选药品质量是做好集采工作的重要基础。中选企业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做好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持续合规;要科学制定好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工作预案,妥善防控和应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要严守药品质量底线,坚决防止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各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将中选药品纳入重点品种持续开展常态化属地监管工作,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建立监管台账,对账销号,督促企业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要强化“互联网+药品”智慧监管,落实“一物一码”的信息化追溯要求。要落实“放管服”要求,有关部门要依职责完善工作机制,释放改革红利,帮扶企业应对因疫情影响和成本上升等可能引起的困难和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高质量完成今年国家药监局有关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为明年监管工作布好局、谋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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