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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公告

2020年第88号

时间:2020-08-12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号)第二十一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监管相关审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8〕46号)等规定,经审查,决定对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和安阳市人民医院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机构目录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机构目录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企业

负责人

医疗机构类别

许可证类别及

科室名称

注册地址

科室地址

《药品生产

许可证》证号

有效期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丁旭萌

苏雪娟

综合医院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66号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66号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6号

2020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翟成凯

韦华

综合医院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新乡市一横街63号

新乡市一横街63号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3号

2020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赵光煊

梁琰

综合医院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证号:(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8号

2020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安阳市人民医院

杨清成

马新梅

综合医院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安阳市解放路中段

安阳市解放路中段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7号

2020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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