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号)第二十一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监管相关审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8〕46号)等规定,经审查,决定对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和安阳市人民医院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机构目录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机构目录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许可证类别及 科室名称 | 注册地址 | 科室地址 | 《药品生产 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 |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丁旭萌 | 苏雪娟 | 综合医院 |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66号 |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66号 |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6号 | 2020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 翟成凯 | 韦华 | 综合医院 |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 新乡市一横街63号 | 新乡市一横街63号 |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3号 | 2020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 赵光煊 | 梁琰 | 综合医院 |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 证号:(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8号 | 2020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
安阳市人民医院 | 杨清成 | 马新梅 | 综合医院 | 第二类放射性药品,核医学科 | 安阳市解放路中段 | 安阳市解放路中段 | (豫)放药用字第20200007号 | 2020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