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502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三门峡康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50260)。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三门峡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502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三门峡康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50260)。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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