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现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1.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腕式电子血压计,规格型号:ZK-W861型,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8日,生产批号:201905084526,不合格项目: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2.河南天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磁疗贴,规格型号:120mm×160mm,生产日期:20190603,生产批号:20190601,不合格项目:磁芯磁场强度;
3.郑州市中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脑疼痛治疗仪,规格型号:ZX-801型,生产日期:2019年4月10日,批号:19041021,不合格项目:输入功率。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程序移交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回并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