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查,郑州恒牛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豫-非经营性-2014-0065)因法人主体资格已注销及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查,郑州恒牛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豫-非经营性-2014-0065)因法人主体资格已注销及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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