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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表扬2019年度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关单位和 个人的通报

药监综妆〔2020〕37号

时间:2020-04-17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2019年,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有关医疗机构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收集、分析、评价、依法调查处理化妆品不良反应,有效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为保障化妆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对各省(区、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业务评估,四川、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北京、河南、湖南、安徽、重庆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收集、分析和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方面较为突出,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调查、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积极调动医疗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宣传和培训,较好地发挥了不良反应监测的风险提示作用。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4家医疗机构,按照药品监管部门关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要求,在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风险信号挖掘、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监测工作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体现了医疗机构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专业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医疗美容专科主任田燕、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主任医师邹颖、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副院长杨雪源、山东省皮肤病医院主任医师田洪青4位专家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课题研究、科普宣传、政策制定等方面为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了大力支持和专业意见,为推动化妆品不良监测工作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现对四川、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北京、河南、湖南、安徽、重庆市10个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4家医疗机构,田燕、邹颖、杨雪源、田洪青4位专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积极参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加强配合,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为保障公众安全用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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