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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2020年第24号)

时间:2020-02-18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对河南涵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妆20200002;法定代表人:周丽丽;企业负责人:周丽丽;质量负责人:李小立;住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B区12号楼;生产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B区12号楼;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喱类、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气雾剂类),有效期自2020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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