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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约谈电商企业 严格规范疫情期间网络交易行为

时间:2020-02-13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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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

  2月13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提醒经营者切实履行好法定责任义务,合法诚信经营,并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出明确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党组书记雷生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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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电商企业共同签署《河南省电子商务经营者承诺书》

  会议指出,随着企业复工、学校复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在这个特殊时期,电商平台的不见面交易、不接触配送等特点,满足了广大市民群众生活需要和疫情防控需要。希望广大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经营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尽快找差距、补短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以及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决定、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守信经营。

  一是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大对疫情相关商品信息的核验复核,绝不能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和疫情防护防治用品。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依法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平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尤其在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领域,更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好协助监管的作用。

  二是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市场管控措施,坚决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全面屏蔽、下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信息,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三是采取措施稳定价格。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要明码标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电子商务平台要积极引导、监督平台内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四是切实保证商品安全。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力度,对网上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要求,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虚假宣传、虚报特价揽客、以有价无货手段欺诈消费者。疫情期间尤其要加大对平台内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的管控,督促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护、防治用品要真实反映产品规格、标准和用途,不得发布虚假消息误导消费者。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防护。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商品以及邮寄包裹的消毒杀菌工作。尤其是餐饮外卖平台,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宣传培训,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非接触取餐”等要求,主动督促配送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个人卫生防护、配送容器消毒等工作,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应对这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关键就在于把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理。要强化线上线下全面监管,加强对属地电商平台的排查力度,全面清查和屏蔽、下架野生动物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信息,严查网络商品交易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要落实网络经营者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群防群治,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凝聚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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