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飞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有关检查情况、处理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发现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 | 8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2 | 郑州市口腔医院 | 6项 |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
3 |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阳市口腔医院) | 5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4 | 安阳婷淇医疗美容诊所 | 9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5 | 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 | 5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6 |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医疗美容诊所 | 5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7 | 许昌商业整形美容医院 | 7项 |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 |
8 | 许昌口腔医院 | 6项 | 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
9 | 南阳南石医院 | 7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10 | 南阳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美容诊所 | 5项 |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该医疗机构在整改期间被南阳高新区卫生健康部门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