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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9-11-12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飞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有关检查情况、处理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查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1

郑州天后医疗美容医院

8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

郑州市口腔医院

6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3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阳市口腔医院)

5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4

安阳婷淇医疗美容诊所

9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5

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

5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6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医疗美容诊所

5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7

许昌商业整形美容医院

7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

8

许昌口腔医院

6

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9

南阳南石医院

7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0

南阳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美容诊所

5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该医疗机构在整改期间被南阳高新区卫生健康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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