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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9年第2期)

时间:2019-01-28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东蓝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生产(配制)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山东蓝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防风(批号171226197)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周口市中医院配制的参芪生化口服液(批号20180817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薄层色谱、装量。经永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批号170604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

  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名称

1

防风

山东蓝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71226197

清丰县人民医院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

参芪生化口服液

周口市中医院

10ml

2018081701

周口市中医院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参芪生化口服液)

不符合规定

[性状]、[鉴别](薄层色谱)、[检查](装量)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按C9H13NO3计1ml:1mg

1706041

永城市中心医院(东城区)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符合规定

[检查](可见异物)

永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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